2008年11月19日 星期三

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97年童軍歲末營火實施辦法

ㄧ、活動主旨:迎接2009年世界童軍創立102週年慶祝活動。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
四、承辦單位:士林高商複式童軍團。
五、活動內容:辭歲營火、熱歌勁舞、煙火、星象解說、星象專科章考驗(以露營方式進行,請自備睡袋、睡墊,各團提供至少2個才藝表演節目,時間3~10分鐘, 類型不拘)。
六、活動日期:97年12月31日(星期三)20:00 ~ 98年1月1日(星期四)11:00。
七、活動地點: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15巷1號)。
八、參加資格:童子軍、服務員及國中(包含)以上學生(人數不拘)。
九、報名方式: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團長簽章後,即日起至96年12月15日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及郵局劃撥收據傳真或郵寄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郵政劃撥戶名:「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帳號:19031648,FAX:27526807。
十、參加費用:每位200元(包括宵夜、早餐、營火用具、紀念布章1枚、星象專科章考驗合格者頒發證書及專科章乙枚等)。
十一、服裝規定:童軍標準制服或學校運動服(自備外套)。
十二、活動聯絡人:蔣大程團長,手機:0935-445914。
十三、備註:帳篷請自備,若無法自備帳篷者請與蔣大程團長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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